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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4-26 17:17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的要求,为做好五一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请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风险防范,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保节日安全。现将安全责任问题重申如下:

一、用电安全工作。我局电路老化严重,设施陈旧,为保证安全,无人办公的部门放假期间一律关闭电源,防止电路因超负荷、短路而出现安全问题。

二、消防工作。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做好火灾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办公场所内禁止抽烟及使用明火。

三、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堂的管理,坚持和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适时进行饮食卫生检查,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杜绝食物中毒,确保干部职工饮食安全。

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安排,严禁公车私用,不开带病车上路,不酒后驾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无事故。“五一”放假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如确需公用车执法要做好出车登记。

五、内部安保工作。认真落实安保要求,完善制度与管理,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另外局机关大楼外围需要维修,为保证各部门安全,请大家不要将个人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以免丢失。

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局《干部值班规定》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机关和市场所的安全巡视,按时报班,接听好值班电话、接待好投诉来访并做好记录。同时,妥善安排好“五一”期间应急值守、突发事件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七、食品药品检测试剂及易燃易爆用品要严格按照规定存放,防止泄露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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