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全局消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消保科组织全局各科、所、队相关负责人和执法干部45人开展集中培训。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市投诉举报中心刘明磊科长主讲,在授课中,刘明磊科长对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逐条讲解,将时效、投诉举报概念差异、投诉人的姓名、“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等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重点,并结合实际工作对投诉应当提供的材料、不予受理、终止调解的情形等重要条款进行梳理,对新变化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培训结束后,刘明磊科长现场解答了参训人员的难点问题。通过此次学习,使参训人员对《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有效提升了全局消费维权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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