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市场检查中发现吴某销售的中药材酸枣仁质量可疑,立即进行抽检。2017年7月中旬,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天津市宁河区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显示吴某销售的酸枣仁性状项不符合规定,为假药。该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向公安河西分局、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吴某销售假药的相关情况,并请公安河西分局、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协商案件处理。经协商,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同意将本案移送公安河西分局,并对案件办理进行了指导。2017年7月下旬,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河西分局,并配合其对案件进行了查处,目前涉案嫌疑人吴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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