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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8-23 09:18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天津市河西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立区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负责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区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工作,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协调和管理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区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五)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十六)负责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违反价格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价格举报、投诉。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十七)负责食盐生产及经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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