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信息、保密、绩效、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督查督办、综治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指导市场监管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区市场监管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区市场监管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值班值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的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负责局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局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工作。承办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非公党建工作。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局统战工作。负责指导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三)人事科。协助实施局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干部监督、干部教育、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局纪委日常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经费的计划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缴工作。
(五)信息档案科。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区政府信息化共建工程建设和信息共享任务,协调、推进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大数据工作。负责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维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局政务外网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技术防范保障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六)法规科。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组织听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公职律师的管理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并依法调查。负责组织落实执法监督平台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七)政务服务科。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的其他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服务事项。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负责市场主体(企业)信息查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八)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区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区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管理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九)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专项治理。负责指导查处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负责指导投诉举报中心工作。
(十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直销管理和禁止传销相关规定,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十二)知识产权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市知识产权战略、强化本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三)质量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科)。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落实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和产品防伪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认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十四)计量标准化科。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负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配合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价机制,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协调和管理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对标准化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电梯(地铁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指导、协助市场监管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市场监管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协助市场监管所做好涉及特种设备的投诉和举报工作。负责特种设备案件(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除外)查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负责开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气体充装、气瓶检验检测机构发证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十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推动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调研分析、研判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推动市场监管所落实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等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工作,负责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违法案件查处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实施食品生产环节召回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特殊食品、食盐、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负责开展生产销售食品、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指导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特殊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食盐、特殊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相关统计工作。
(十八)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及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区药品安全监管计划,并组织推动落实。推动健全药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推进区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及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药品化妆品质量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负责药品零售许可的现场勘查工作。指导、协调区打击非法收售药品综合治理工作及案件查处。负责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导、协助市场监管所做好涉及药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组织推动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十九)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宣传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及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现场勘查工作,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指导、协助市场监管所做好涉及医疗器械的投诉和举报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二十)价格监督检查科。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14个街道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计量检定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等级规格为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域内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其他计量器具的测试工作,为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提供检定测试、调试服务。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等级规格为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内容进行整理、汇总,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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