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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河西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12-23 17:00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据市场监管职责,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注重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严查严制火灾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百姓欢度安全祥和的元旦和春节、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伟民

    副组长:张国强、李庆元、季学全、宋全文、姜龙、许琦、秦学立、刘健茁、李丽娟、朱彦平、张炜。

    组员:各科、所、队、会部门负责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符合任职限制要求的依法进行任职限制,已经任职的依法责令办理变更登记。(信用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并建立监管台账。紧盯流通环节,重点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质量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三)深化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物流集散地、大型物资仓库等物流仓储企业的检查活动,依法查处企业擅自变更经营仓储、物流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擅自变更住所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信用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四)强化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重点强化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等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消防产品监管。全面排查生产、销售消防产品企业情况,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和监管台账。核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供货证明等资料,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未经认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质量监管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五)开展涉疫场所压力容器专项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储存企业等涉疫场所压力容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年度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临近检验周期的,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报检,切实防范因设备超期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六)进行涉疫场所电梯专项检查与保障工作。对疫情隔离点位电梯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保障工作,重点检查隔离点位防疫期间电梯作业人员持证和配备、电梯定期检验和整改、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张贴、电梯内报警装置、呼层楼层显示等项目。关注电梯检验周期,提前与隔离点位、检验机构进行沟通,争取抓准隔离点位无人入住的空档期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全力保障隔离点位电梯运行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七)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区两级安委会工作要求,将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对气瓶、燃气储罐、燃气罐车、燃气管道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排查整治:

    1.气瓶充装单位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或者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充装没有设置信息标识的气瓶,擅自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燃气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气瓶进行维护、保养或者将气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等风险隐患。(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2.城镇燃气经营单位未落实现有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新增管道的监督检验。(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3.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或健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未依法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等风险隐患。(特种设备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八)加强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用电安全。定期检查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长明灯等现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河西区市场监管局防火用电安全须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节约用电工作实施方案》(津西市场监管办[2021]20号),检查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保养更换。(各科、所、队、会)

    2.严格用气安全。定期对食堂天然气设备、管道和燃气灶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为食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局机关、所、队、会)

    3.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局机关及市场监管所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运转情况定期检查,对超过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新,确保正常使用。严格办公场所禁烟制度,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在封闭场所(如办公室、楼道等)充电,室外充电时应指派专人每天不定期巡视,充电显示绿灯时应及时拔掉电源。同时强化全员防火和安全教育工作,将防火和安全工作与其它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努力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各科、所、队、会)

    4.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节假日期间的公车管理工作,坚持公务车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做好冬季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严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避免出现交通事故,不开带病车上路,不酒后驾车,切实维护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车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科、所、队、会)

    5.加强内部安保及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加强内部安全巡视,遇到内部安全紧急情况做到及时汇报、及时整改、及时总结,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各科、所、队、会)

    6.加强实验室管理。涉及实验室的部门需对试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室防火工作,配足灭火器材。各种试剂需由专人保管,严禁与火源接近。(计量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紧盯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严密组织落实,从严从细抓好工作,确保百日行动抓紧抓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抓住突出问题,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冬春火灾防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确保百日行动扎实落实。

   (三)及时总结,按时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情况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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