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情况
2019年1-12月,我局办理各类市场主体许可事项33008件,办理各类食品经营许可登记3773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事项232件,办理医疗器械类许可事项193件,办理各类特种设备许可事项116件。
办理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74件,办理医疗器械备案240件,列入异常名录19849件、移出异常名录1317件。
二、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情况
2019年1-12月,我局共立案948件,其中按案件涉及监管类别分布分为:食品安全类案件182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案件37件,注册登记类案件512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类案件37件,违法广告类案件71件,产品质量类案件9件,计量类案件8件,特种设备类案件4件,价格违法案件2件,其他类案件86件。
我局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852件,简易程序案件263件,收缴罚没款共296.11万元,累计万元以上案件84件,五万元以上案件16件。
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检查信息1892条,维护执法人员信息60人次,主动抽检录入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8条,处理自动预警监督信息46条。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接到行政复议案件39件,予以维持24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8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职2件,尚未作出复议决定4件;行政诉讼案件33件,均已开庭审理。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件,驳回原告起诉4件,二审维持原判5件,原告撤诉和法院裁定撤诉12件,中止诉讼1件,变更处罚决定1件。领导干部出庭应诉28次,组织参加旁听庭审1次。
四、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培训情况
2019年对全局在职持证执法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核对,对退休、离职、调出的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清理,组织对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培训并考试,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2019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及考试,组织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基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网络培训班;组织500余人次执法人员参加市市场监管委举行的各类法律法规视频培训会;本局自行组织法律法规、业务能力提升等培训班10多期。
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拓宽了视野,增强了认知能力,更加明确了市场监管的使命、责任与担当,对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理论基础、能力提升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为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情况
2019年我局无行政执法投诉处理。
六、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食品类案件攀升,与之相关的抽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年我局食品类案件激增,占全部办结案件的近半数。从案件来源看,大多数食品类案件均为抽检获取,但目前的抽检程序并不完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过程并不透明,抽检过程随意,且缺乏有效监督,导致部分案件调查取证困难,案件难以办结。
(二)食品药品类案件行刑衔接问题亟待厘清。目前,我局在办理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过程中,存在对标准认定模糊、定性拿捏不准等问题。仍需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相关罪名的入刑标准予以确定。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基准制度仍需进一步解释、总结。目前,部分食药案件和广告类案件因法律规定处罚较重,基层执法者对自由裁量基准的理解、解释不到位,从而机械适用法律,既不利于实现个案公平、公正,同时也不利于行政处罚的执行。下一步,应着重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方面的培训,加大对基本原则的解释与众多个案的总结,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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