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厨味轩水饺锅贴店(刘震)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且未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津市场监管西稽餐罚〔2018〕177号)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8-10 21:4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西稽餐罚〔2018〕17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厨味轩水饺锅贴店(刘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20103MA06BH3T5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刘震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主要违法事实

2018年2月10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29号-1号商铺厨味轩水饺锅贴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厨味轩水饺锅贴营业执照名称为天津市河西区厨味轩水饺锅贴店,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现场发现该店有售卖老醋皮蛋凉菜的行为,同时该店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上销售凉菜菜品。上述行为满足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且未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行为的构成要件。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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