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柒一拾壹(天津)商业有限公司滨湖大厦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20103MA06CNU79X
住所(住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与环湖北道交口东北侧滨湖大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高远
2019年3月14日,天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接举报线索,举报当事人销售的“墨西哥少女心形玉米片”70克装产品中文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的钠含量与英文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的钠含量不一致;中文配料表与外文配料表的顺序不一致等问题。经过核查于2019年4月3日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8月6日,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拍照、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向相关部门发送协查函等形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当事人于2018年12月5日从北京成名府经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2018年9月3日的“墨西哥少女玉米片”70克装产品6袋,进货价格7.8元/袋;于2019年3月2日销售2袋,销售价格12元/袋;2019年3月11日将未销售的4袋产品退回供货商处。该批次产品中文标签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标注错误。上述行为满足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构成要件。本案违法经营额 8.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笔录、被委托人确认的现场检查照片打印件、询问调查笔录、销售系统截图照片打印件;3.违法经营额计算说明;4.当事人提供的“墨西哥少女玉米片”70克装产品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口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涉案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5.当事人提交的标签审核报告复印件及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6.涉案产品进口商东强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东强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委托人郭海瑞的询问调查笔录;涉案产品供货商北京成名府经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北京成名府经贸有限公司委托人熊进新的询问调查笔录; 7.当事人提交的整改后的正确的中文标签照片打印件。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本案中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不服本免予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或者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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