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河西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1-25 14:3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紧密围绕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定期进行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一年来,我局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组织领导为根本,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配备,在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的基础上,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发布,落实信息上报任务等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多次召开政务信息管理员培训会,进一步健全全局参与、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保障队伍。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各科、所、队、会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各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切实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制定《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表》,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整改工作中,我局积极对标对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在局门户网站、区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制作、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以便民亲民为内核,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我局及时更新门户网“办事指南”栏目,确保群众可以通过办事指南直达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同时我局在“联系我们”、“办事热线”栏目中进一步公开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联系方式及具体地址,搭建起群众与我局沟通的桥梁。二是围绕民生热点,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商事制度改革、消费维权渠道、监管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资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5

行政强制

2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升队伍水平,配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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