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查处一起某中学食堂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典型案例情况的通报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检查期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印发的《关于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从严执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紧盯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执法案件查办。
2024年3月21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中学食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存在餐饮服务场所未能保持环境清洁、食品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未进行健康状况检查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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