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按照《关于完善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通知》(津知发运字〔2023〕22号)要求,有序推动静海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促进专利技术在中小企业转化运用,支撑我区创新驱动发展,区知识产权局现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天津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二)申报条件
1、服务支撑机构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一定影响,具备开展专利转移转化业务的能力,具有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营、服务全链条工作的能力,可协助开展创新方法(TRIZ)、知识产权师、技术经理人/经纪人等主题培训;
2、申报单位应拥有专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团队,人员业务素质强,应具备专利数据分析及运营服务工作经验,专利数据有合法来源。有专利纠纷调解经验、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法律执业资格、技术经纪人资格或数据分析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3、申报单位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认定的失信主体,不属于国家和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主体或联合惩戒对象。
二、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工作目标
协助建设具有物理空间载体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依托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创造、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
1.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围绕静海区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实施专利导航,构建聚焦产业、汇聚资源、协同发展的专业化运营服务平台(中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营、服务全链条。
2.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鼓励、引导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发布开放许可专利信息,明确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提高专利转化效率。完成开放许可专利数量不少于30项,促成专利开放许可达成不低于总量的10%,区域创新主体专利转让、许可次数持续增长。
3.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协助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专精特新”专场对接活动,实现优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全覆盖。区域内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及专利质押数目年均增幅不低于10%,专利保险投保数量不少于10单
4.协助推进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完成专利产品备案数量不少于100项/年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助完善区域专利行政保护体系建设,提供专利纠纷调解裁决专家咨询意见,做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6.提升专利转化专业能力。开展创新方法(TRIZ)、知识产权师、技术经理人/经纪人等主题培训,加强专利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7.根据发展需求开展特色工作。结合静海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特点,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各类特色工作,如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
三、建设周期、申报材料及政策支持
(一)建设周期:自确立之后两年
(二)申报材料
1、天津市静海区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服务支撑机构申报书;
2、天津市静海区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建设方案;
3、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佐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须附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jhqscj01@tj.gov.cn邮箱。申报材料须在2023年7月21日(周五)中午12:00前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37号 413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2-28943843 联系人:崔泽华)
(三)政策支持
市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备案的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后确定资金支持额度,后期对区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核拨后续支持资金。
四、征集程序
按照单位申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书的程序组织实施:
1.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
2.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一家服务机构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支撑机构,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
3.对审议通过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支撑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4.获批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机构与市知识产权局及区市场监管局签订项目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组织实施,开展服务支撑工作。
附件 1、天津市静海区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服务支撑机构申报书
2、天津市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建设方案提纲
天津市静海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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