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宣贯会议
安全无小事。《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是在我市特种设备迅猛增长,大量应用,以及特种设备逐渐朝着大型化、高参数化方向发展的形势下,为着力保障民生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并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近日,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的统一部署和区领导的重要批示,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保障作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平安天津、平安静海建设,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各乡镇、园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召开了宣贯会议。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泽庆同志从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及主要章节主要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内容丰富,高屋建瓴,条块清晰,为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为更好的依靠法律武器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保障。
会后,区市场监管局主管副局长刘存本对贯彻落实《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属地监管职责,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配合好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冬季时令特点,加大对取暖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特别是燃气管道等设施。三是各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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