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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天津市静海县韵安堂大药房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9-19 13: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99号)“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以及《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37条、《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41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静海县韵安堂大药房食品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注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序号

许可证编号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场所

有效期截止日期

注销原因

1

津食药证字【2013】第120223-J00100

天津市静海县韵安堂大药房

邵汝斌

天津市静海县蔡公庄镇四党口西村

2016-10-07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