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99号)“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以及《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37条、《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41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静海县易得众饭店等3户经营者餐饮服务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2017年9月26日
附件
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者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场所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津餐证字20101202230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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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易得众饭店 |
王文杰 |
静海镇静文路南侧二服装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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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7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2 |
津餐证号20131202230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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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德传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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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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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镇北环路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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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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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3 |
津餐证字20141202230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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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大悦休闲岛美食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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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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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镇东方红路与东兴道交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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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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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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