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立区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编制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负责本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本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落实本市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本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本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协助本市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和安全监察、监督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本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执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证后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六)协助单位、个人进行专利申请。管理专利代理、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组织重大专利技术项目的产业化开发与推广运用。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调查、统计全区知识产权及其知识产权实施状况。做好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内设20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523,329.12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038,313.24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024,327.43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8,212,119.76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0,136,409.84元,占97.38%;其他收入1,887,917.59元,占2.62%。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4,051,284.99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5,754,199.89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其中:基本支出69,470,490.62元,占93.81%;项目支出4,580,794.37元,占6.19%。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3,527,771.53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06,057.96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087,522.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5%。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01,777.34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87,522.0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40,945.73元,占86.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8,739.04元,占8.96%;卫生健康支出3,487,837.29元,占4.84%。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879,657.48元,支出决算为72,087,522.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9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7,3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级知识产权专利项目未开展,未发生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30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815,83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括上年结转结余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化资金补助项目部分资金为非财政拨款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0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6,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7,9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6,804.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开支。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2,73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退休人员抚恤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5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取消住房补贴,导致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5,645.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包括上年结转结余经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2,698.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导致职业年金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145,654.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开展核酸检测及冷链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14,37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导致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660.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数据测算有误,后期进行指标调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2,145.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7,616,759.2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784,587.56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58,991,479.7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8,625,279.5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508,141.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304,159.00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用车次数,“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08,141.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141.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01,859.00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用车次数,“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35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3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8,625,279.54元,比2020年增加3,047,604.82元,增长54.6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01,49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67,45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01,49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61,91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4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共有车辆3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食品检测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已对2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5,808,054.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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