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悦食品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比萨卷(油炸型膨化食品)产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1-07 16:17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津悦食品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比萨卷(油炸型膨化食品)产品案 天津市津悦食品厂 120223000091913 05206213-1 魏玉逢 津市场监管静陈质罚【2015】5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比萨卷(油炸型膨化食品)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十一)项的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主动履行,15日 静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09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