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物美未来东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海米案 | 天津物美未来东胜超市有限公司 | 120223000109711 | 无 | 徐松军 | 津市场监管静梁工处 [2015]7号 | 当事人销售的标称福建省连江县闽海土特产加工厂生产的“规格型号100g/袋,生产日期/批号:2015-06-20”精选海米,经抽样检验,亚硫酸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海米的违法行为。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静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5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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