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小路小吃店(李春才)未进行食品摊贩备案,逾期拒不改正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27 13:02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静海区小路小吃店(李春才)未进行食品摊贩备案,逾期拒不改正案 天津市静海区小路小吃店(李春才) 92120223MA06CEGM82

津市场监管静王罚〔2018〕23号 当事人未进行食品摊贩备案,逾期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
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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