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苗文杰副食店(苗文杰)因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周氏牛排王”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7-12 11:00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静海区苗文杰副食店(苗文杰)因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周氏牛排王”食品案 天津市静海区苗文杰副食店(苗文杰) 120223600215437

津市场监管静梁罚〔2018〕26号 当事人因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周氏牛排王”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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