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在天津市静海区高忠宝过桥米线店2023年7月18日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餐具。现将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7月18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受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天津市静海区高忠宝过桥米线店消毒的麻辣烫大碗、麻辣烫小碗(加工日期:2023年7月18日)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及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警告。
核查处置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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