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决定公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24 15:40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决定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MABNW2KPXU天津春朋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MABPHWTD0Q天津敏昆二手车贸易有限公司,你公司构成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适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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