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订正告知书
张德瑞:
我局于 2025年7月8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津市监静综罚告【2025】2-17号)中第一页十一行内容有笔误,即2025年6月13日应为2025年6月20日。
我局于2025年9月9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静综处罚【2025】80号)中第三页第四行内容有笔误,即2025年6月13日应为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孟培,联系电话:022-68600916)
特此告知。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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