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1-06 09:40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20251020日,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许可证延续申请,经审查组现场核查,不符合延续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撤销该公司告知承诺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撤销之日起,原许可证书仍有效,有效期至20251126

特此通告。

附件: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此页无正文)

20251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撤销原因

1

天津市大阳光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津)XK16-204-00003

2025.10.20

2030.11.26

现场审核不符合延

续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