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1-19 16:33

    2015年度,在市市场监管委、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树立了市场监管队伍勤政、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内容应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

   (二)行政权力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行政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法律依据、监督措施的公开。

   (三)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取消、下放、调整或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的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方式

   (一)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门户网站静海局子网页的栏目设置,公开相应内容,并及时更新。

   (二)通过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进行公开。规范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公开“办事指南”、“格式文本”、“办事制度”。

   (三)通过基层市场监管所办事大厅进行公开。借助基层所的公告栏、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办事指南、办事制度。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政务公开的步骤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应的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报主管局长审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完成信息的门户网站上传、办事指南制作等工作。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局主要领导的阅批意见,由承办部门负责办理。

    公开重大或较为复杂的政务工作事项的,应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后,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陈继江局长任组长,刘玉恩、禹绍梅、魏玉喜、曹永利、刘存本、徐秀立、王丹、侯希光、关志强、杨子润、刘振海、张汉升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统筹协调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准确、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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