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闻动态  》 公示通告  》 其他公示通告
2024年津南区回收药点位建设公示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11-08 09:48


依据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及《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废药品,家庭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和分类处理。为进一步减少家庭过期药品安全隐患,我区持续鼓励更多药品经营企业设立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点,今年辖区回收点位增至107家,达我区药店数量的30%。现将点位名单公示(详见附件),请有需求的市民知悉。

附件3:津南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信息 .et


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