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公告 (2021年第1期)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11-17 13:50

《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公告

(2021年第1期)

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宝和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发,现进行公告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证号

经营地址

许可证号有效期

发证部门

1

天津市宝和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津DA1040064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渌水道泓林园1、2号楼-底商3号

2021/11/15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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