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公告 (2025年第1期)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1-15 16:40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市思邈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双港店等三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发,现进行公告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证号

经营地址

许可证号有效期

发证部门

1

天津市必康大药房

津DB1120206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示范镇金水街C区166号

2025/1/9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天津市津南区国药堂大药房

津DB1120058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盛华里6号楼底商4门

2025/1/9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天津市津南区津沽港大药堂有限公司

津DA1120044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二八公路与同砚路交口新城吾悦广场2-4号楼-4号楼-2号楼-1-4-底商一号

2025/1/9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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