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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4年津南区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的通知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07-23 17:3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全面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根据《津南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征集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第一部分:项目征集说明

    一、申报程序

    项目征集按照单位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立项公示、项目确定等程序组织实施。

    二、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符合《津南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资助对象需具备的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申请资助的情形。

    2.申报单位依法在本区(津南行政区域,下同)注册登记,注册时间不少于18个月,应具有独立财务账户。

    3.申报单位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认定的失信主体,不属于国家和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主体或联合惩戒对象。

    4.申报单位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停止其申报资助项目资格,并列入天津市知识产权工作失信名单,五年内禁止申报知识产权资助项目。

具体项目征集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三、申报受理  

    1.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部门(各镇、长青办事处、开发区、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进行审核盖章后寄送至受理地址。

    2.受理地址: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11室(津南区津岐公路51号)

    联系人:王灿昀 刘勇   电话:88915409

            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nqschjgj09@tj.gov.cn

    3.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部分:项目征集指南

    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为推动专利运用,加强专利资源和金融资源有机结合,鼓励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促进企业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质押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对质押的专利权进行了评估。

    2.专利权质押登记日在2024年度内(申报本项目之前)。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津南区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评估费补贴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评估合同中需明确体现是为此次质押的专利进行的评估,如未明确注明或评估报告摘要页中也未体现,则应额外提交该评估报告中能够证明的内容。

    4.评估报告摘要页、评估费用票据复印件、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主体身份证明文件、评估合同、评估报告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评估费用票据复印件、金融机构放款给单位的进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每笔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3份。

    (四)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