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及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2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25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本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以专利奖的第一申报人为准;
(二)参评专利应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权利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四)参评专利为单项专利,不得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
(五)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不超过3项;专利权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的,参评专利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专利不超过5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天津市专利奖:
(一)参评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天津市专利奖的;
(二)参评专利申报往届天津市专利奖未获奖,且实施效果无新的实质性进展的;
(三)专利权人严重失信的。
二、推荐名额
按照市知局通知要求,本年度天津市专利奖津南区推荐名额共5个,其中包含3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市属国企、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具有自荐资格,不占区级推荐名额。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初审阶段收取电子版材料,材料包括:
1.《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2);
2.附件材料:(1)专利授权公告文本;(2)项目图片、照片;(3)能证明经济效益、专利运用与保护、社会效益的材料复印件。(可以但不限于提供如: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专项审计报告、专利纠纷判决、专利保险保单、与本专利相关的系列专利申请及国际申请明细等);
3.企事业单位内部公示材料:申报项目内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要求:附件目录及所有附件材料应扫描后嵌入一个pdf文档报送,分别以“专利号+申报书”、“专利号+附件”命名(如:ZL2020********.*+申报书、ZL2020********.*+附件)。附件材料大小不得超过20M。
(二)报送时间。
按照市知局工作安排,本年度专利奖推荐需要经过申报单位内部公示、推荐单位公示(自荐的由所属区市场监管局代为公示)、网上电子版填报及纸质版报送三个步骤,需在7月1日至15日完成网端填报及纸质版报送,根据此工作安排区市场监管局拟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项目公示。
请拟申报专利奖单位在6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政务邮箱,邮箱地址:jnqschjgj09@tj.gov.cn,逾期不再接收。
特此通知。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灿昀 刘勇 88915409
材料报送邮箱地址:jnqschjgj09@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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