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儿童用品
产品质量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校园跑道、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等质量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引发社会极大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1号)、《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办〔2018〕70号)的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儿童生活和学习用品的质量监管,务实质量安全保障线。为广大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我区儿童用品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儿童用品行为,进一步落实儿童用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综合治理,实现儿童用品安全常识明显普及、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生产企业情况,强化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逐一排查生产企业情况,摸清底数,掌握企业经营情况,控制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避免生产过程产生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质监科、标计科、商广科、稽查大队结合职责分别落实各自监管责任)
(二)严格标准要求。做好儿童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培训,促进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标准,鼓励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主动公开并严格执行。(标计科负责)
(三)严格检验机构的监管。严格儿童用品检验机构的监管,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规范检验认证行为。要加强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儿童用品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标计科、稽查大队负责)
(四)加强产品质量监管。要加强对儿童用品用化学品和有关原辅料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将儿童用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加大对儿童用品的监管力度,增加抽查频次,扩大抽查覆盖面,开展生产聚集区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对问题区域、重点企业、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重点跟踪检查。加大对校园周边商店、儿童用品批发市场、专卖店、文具店、公园或儿童乐园周边摊点、网络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规销售危险儿童用品、“三无”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检验机构等推进建设儿童用品风险信息监测体系。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对网售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的审核,加大对网店的监管力度,及时下架存在质量问题的儿童用品,并严肃处理涉案商家。(质监科、市场科、标计科、商广科、稽查大队依职责分别负责)
(五)加大执法稽查力度。要加大对儿童用品的执法稽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于执法中发现的不符合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依据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凡是违法行为符合刑事案件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归集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信息并公示于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联合教委、综合执法等单位,对学校周边、儿童用品批发市场、文具店、专卖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增强监管实效。(质监科、市场科、标计科、商广科、稽查大队负责)
(六)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加强对缺陷产品的召回工作。重点抓好影响较大的缺陷儿童用品调查,督促企业积极履行召回法定义务,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质监科、标计科负责)
三、工作安排
2018年12月开始至2019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15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发动对不合格儿童用品等问题联合执法,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监督整改。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各相关部门要于2019年10月21日前完成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开展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宁培友局长担任,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量监管科。
(二)加强与教育局之间协同监管。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推动教育主管部门严格管理,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用品的采购管理;督促采购单位将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和其他质量安全要求明确写入采购合同和验收要求;引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招投标公示力度,对采购学生用品的招投标过程、中标结果向校内和家长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监督学生用品采购验收把关,验收时要抽样送到具有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机构检验,保证送检样品的客观性代表性;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塑胶跑道等体育设施招标投标和施工建设的监管。
(三)发挥社会监督共治作用。各单位要鼓励新闻媒体、消协组织等对儿童用品开展社会监督。支持新闻媒体揭露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问题,曝光质量违法行为。支持消协组织受理并处理儿童用品投诉,并对制售不安全儿童用品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支持开展消费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向广大儿童普及消费知识。发现儿童用品质量安全违法事件,要及时纳入信用“黑名单”,加大对失信企业、失信个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把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部署,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以更扎实的工作、更务实的作风,落实好各项监管任务。
请各单位将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综合治理联络人员统计表(附件1),于2018年12月12日前报送至质监科。从2018年12月起,每月21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天津市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综合治理检查统计表(附件2);2019年10月22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包括部署情况,总体情况,生产、销售、网络各环节检查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案件查办、公示、通报情况等),由质监科汇总上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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