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津南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津市场监管竞〔2021〕1号)、市市场监管委等16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竞〔2021〕5号),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津南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津南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组成,区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或单位作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区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津南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近期工作要点见附件。
附件:1. 津南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2. 津南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近期工作要点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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