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津南区消费者协会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津南区消费者协会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津南区消费者协会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津南区消协共同制定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扎实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这条主线,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安全和谐放心消费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工作重心,配合做好以下活动。
1. 做好央视3·15晚会值班值守,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
2. 印制宣传海报、宣传单等材料,大力宣传2022年消费维权主题“共促消费公平”,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夯实消费公平基础,引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促进可持续消费。在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天津日报津南时讯》等媒体发布冷链食品消费警示提示,阻断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深入社区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增强消费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消协)
(二)构建完善“消保+”体系,理顺维权体制机制。
3.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工作机制。(市场科)
4. 筹备召开天津市津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针对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的消费纠纷,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建设水平。(市场科)
5. 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开展放心消费在天津活动,引导大型商超、品牌企业推行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市场科、各市场监管所)
6. 参加委投举中心召开的ODR机制建设暨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座谈会。与其他区局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3·15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区ODR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投举中心)
(三)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7. 宣传《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召开广告经营重点企业座谈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广告科、各市场监管所)
8. 关注3·15期间投诉举报线索,紧盯3·15晚会曝光案件,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9. 配合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对辖区内相关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定量包装商品开展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依法进行处置。配合质检机构对农膜和化肥等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辖区化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的条件和要求,切实保障化肥产品质量安全。(计量科、质监科)
10. 每月一次开展随机查餐厅及“红黑榜”公示活动,按照市场监管委经营处指示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抽检处下发的抽检计划,结合本区实际推进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抽检。(食品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11. 持续开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将侵权行为发生率高的行业领域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金店、服装店、玩具店、文具店、蛋糕店等经营主体。(知识产权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
12. 强化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对区内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对有机认证有效性、认证标志使用合规性、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专项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走访服务食品、机电等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服务企业,助力检验检测水平提升。(标准化科)
(四)发布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
13. 收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同时在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科)
14. 通过津南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及执法动态信息,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执法支队、相关业务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发挥“政策+技术”优势,维护消费者权益。
15. 开展为市民提供“看食品标签选购食品”的宣传咨询活动,使用食品快检车进行蔬菜农残检测,免费为市民快检蔬菜农药残留。(质检所)
(六)开展教育引导活动,提升全社会维权水平。
16. 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对食品、特殊食品、医疗器械、药品、化妆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电梯、计量、检验检测、维权知识等涉及市场监管的职能和业务,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指导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守法经营。(标准化科、食品科、药化科、器械科、反垄断科、 区消协)
17. 进一步畅通网络平台、来人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多项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同时依据投诉举报工作要求、业务流程,快速登记、分拨涉及津南区市场监管局职能管辖的投诉、举报、咨询事项。(投举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消保+”工作机制作用。
成立由于俊东书记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消保+”工作机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沟通交流情况,指导、协调、处理本条线消保维权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维权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畅通诉求渠道,加快投诉举报舆情处置速度。
确保热线畅通,严格依据程序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紧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价格违法、冷链食品、四类药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和相关服务质量的投诉举报,及时分拨对应部门处置,尽可能压缩办理时间并做好指导,全力化解各类舆情。要进一步发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作用,强化企业自律,促进消费纠纷和解。
(三)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反馈工作成果。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3·15晚会期间,各部门要强化值班值守,保留必要的执法监管力量,主动进位,迅速行动,及时开展曝光问题排查,确保问题不过夜,第一时间反馈查处情况。同时注意留存相关资料备查。请各部门于3月11日和3月18日中午前将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和《2022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报送市场科,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2022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2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项 目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
宣传教育 | 组织普法活动 | 场次 | ||
开展大型咨询活动 | 场次 | |||
组织重要新闻发布 | 次 | |||
播放公益广告 | 条 | |||
刊发新闻稿件 | 份 | |||
组织开放活动 | 场次 | |||
开展行政约谈 | 场次 | |||
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 册(份) | |||
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 | 人次 | |||
经营者参与活动数量 | 户次 | |||
维权会议 | 举办座谈会 | 场次 | ||
举办通报会 | 场次 | |||
举办交流会 | 场次 | |||
举办培训会 | 场次 | |||
举办其他会议 | 场次 | |||
参会消费者 | 人次 | |||
参会经营者 | 人次 | |||
专项行动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经营者 | 户次 | |||
检查商品 | 个次 | |||
查处案件 | 件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 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广泛收集、酌情填报此表;
2. 统计日期:方案下发之日起至3月11日、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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