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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津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3-10 08:30

特监科、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2年津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津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津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严防重特大事故和事件,以稳定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服务津南区社会经济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

    1. 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  聚焦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以气瓶制造单位、充装站、检验站为重点,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制造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加大力度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黑气瓶”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整治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城市管理、住建、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推动建立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施工前告知和申请法定检验的工作机制,摸清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底数,建立台账,提高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深化其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油气长输管道和供气供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3.  聚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总体工作安排,持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强数据汇总分析,查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继续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治理,及时总结快开门压力容器、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继续保持长输管道检验覆盖率,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4.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约谈机制。对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正确认识问题、分析原因、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5.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挂牌督办机制。对重大违法案件,特别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委汇报,挂牌督办并跟踪办理情况,挂牌督办结束后,要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6.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评价考核机制。根据全市质量工作考核要求,落实电梯质量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把各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

    7.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四铁”、“六必”的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按要求公示案件处罚信息,加强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移送等手段的运用,切实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处罚震慑力,推动企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9.  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项目、要求开展人员考试,切实发挥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的技术把关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委托的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一委了之”,依法严肃查处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强化行纪衔接。

    10.  加大安全保障力度。立足“拱卫首都、保障安全”总体站位思路,着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根据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特点,加强应急值守,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我区特种设备平稳运行。

    11.  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设备定期检验率,对于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查封并严肃处理。

    12.  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电梯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稳妥推进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改革和维保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加强电梯现场安全监察和违法案件的执法、查处力度,多措并举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13.  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在去年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以气瓶制造单位、充装站、检验站为重点,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造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加大力度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黑气瓶”违法行为。

    14.  开展厂(场)内机动车、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场车”使用安全警示教育,持续开展桥式、门式起重机“双限位”装置或“传动式高度限位”装置专项整治;加强对事故原因的分析,用事故案例警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性,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面引导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规的自觉性;针对性加强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15.  落实许可改革。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1号修改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规则,做好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运用好天津市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落实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理系统在我区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和特检院开展获证单位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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