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监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5年津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津南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五大工程”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拧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深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谋划推进工作;通过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活动等多种途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全力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用扎实的业务成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增强党建引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周密做好夏季达沃斯论坛暨第十六届新领军者年会等重大专项活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两节两会、五一端午、暑期汛期和中秋国庆为重点,强化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三)推动老旧设备淘汰更新。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依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按市市场监管委的工作部署推进淘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燃气气瓶。
二、高效能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把好市场准入关
(四)持续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落实“一制三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求,坚持线上与线下办理相结合,高效做好电梯、压力容器、工业管道、锅炉、起重机械、叉车、大型游乐设施、车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工作。
(五)持续把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许可。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许可工作,加大对鉴定评审环节的监督力度,保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满足持证条件。
(六)严格审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发证。严格审查考试机构是否持续保持准入条件,是否严格落实“考培分离”,考试录像留存及考试质量,是否存在违规招揽考生情形。
三、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业务下沉监管所工作
(七)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业务下沉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推动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职能下沉基层市场监管所,充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提高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八)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三区”和企业内使用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为重点,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为重点,以企业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风险、找准风险、化解风险,进一步加强基层监察员队伍建设和履职能力提升,严防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四、持续开展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保安全惠民生
(九)制定特种设备日常检查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名单和日常监督检查名单,保质保量开展日常检查。
(十)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维保质量抽查,严厉打击维护保养、自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使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行为,提升锅炉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化工企业持续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对大型游乐设施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在企业自查、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汇总分析,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十一)持续落实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十五条硬措施”。根据市市场监管委的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充装单位年度检查和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整治工作成果,引导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加强企业自律,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工作指南》,加强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三证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十二)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加大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力度,推动管道权属单位按要求完成法定检验工作,全力配合城镇燃气主管部门打好燃气压力管道更新改造攻坚战。
(十三)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普法、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和警示教育,以“3·15”、安全生产月等为载体,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多种形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知识。
五、强化监管链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四)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聚焦提升特种设备安装质量和监督检验质量,加强电站锅炉等重点设备生产环节现场检查,严厉查处无证作业、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生产的违法行为,加强检验、评审环节发现问题线索的报告和追溯,压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把好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口。
(十五)强化使用安全管理。压紧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日管控”工作要求,强化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安全总监、安全员监督抽考,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强化一线岗位责任落实。
(十六)做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证后抽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细化评审管理要求。加强证后监督检查,加大对获证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合理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提高证后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入落实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严格上报主体责任与时限。研究推动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实训能力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常态化舆情监测,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引导能力。加强台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下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严防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六、强化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十八)持续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委党组关于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年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决惩治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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