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津南区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津南区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部署要求,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奋力推动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1. 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四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2. 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以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目的,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落实承诺制、便利化、智能化、标准化,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3. 完善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流程,落实市场主体开办时间不超过3天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4. 全面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的实际难题。
5. 完善规则,依法办事,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6. 严格控制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1.5天,刻制印章不超过0.5天,申领发票不超过1天的时限标准。
7. 积极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登记材料,优化登记程序,压缩公告时间,切实降低企业退出成本,提高退出效率。
8. 创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管方式,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制度。
9. 对药品零售企业提交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与注销进行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15日内公示。
10. 对药品零售企业提交的GSP认证申请进行审批受理,按市认证中心的要求审批完毕并公示。
11.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交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申请、变更、延续与注销进行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30日内对完成的审批进行公示。
12. 积极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围绕企业需求,服务企业,切实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3. 做好《知识产权法》及《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宣传活动,鼓励企业申报专利,维护自主知识产权。
14. 全年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500件,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150件,继续保持全区发明专利万人均数持续增长。
15. 积极与海河教育园区院校联系,以提高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争取更多专利项目落地津南。积极对接各镇、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等相关单位,做好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工作。
16. 做好2017年、2018年专利项目的中期考核工作。根据任务合同,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中期考核,对通过考核的单位予以专项资金支持,推动专利工作稳步提升。
17. 充分发挥商标监管、服务职能,引导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继续推进商标注册量的持续增长。全面加强商标培育发展工作,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商标进行精心培育,调动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积极性。加大对市场主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指导力度,培育、申报天津市实施商标战略示范企业,发挥商标战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
二、加强信用监管,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水平
18.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委要求,落实好本系统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工作,实现信用修复与结果应用,促进社会共治。
19.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协调好成员单位做好检查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在联合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百分百到位。
20. 组织开展好2018年年报工作,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引导企业履行公示义务,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在全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透明市场环境。
21. 严格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实施意见,依法依规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
22.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对新兴领域、热点行业的治理,组织做好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涉嫌垄断案件线索的摸排、收集和分析研判,严厉查处各种损害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3. 坚决打击非法传销,充分发挥区打传办作用,积极协调、指导、推动各镇街、成员单位开展打传工作,达到无传销区标准;严格监管直销企业及其授权专卖店在辖区的的直销行为及活动;组织、指导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的查处,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保健品乱象整治等工作。
24. 完善“网监+”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技术能力,继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25. 继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网络合同行为的监管,以旅游、房地产、汽车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和监督监测工作。
26.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强化对花鸟鱼虫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与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联防联控,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27. 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新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检查,配合做好天津市实施国家第六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监管工作。
28. 落实辖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互通、协同监管、执法联动等机制;强化广告导向管理。
29. 深化广告监管综合治理。突出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招商、金融投资、收藏品类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开展各类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30. 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为重点,开展各类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31. 加强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开展民生价格热点及重点问题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32. 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保持投诉举报信息网络畅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投诉集中、侵权问题突出的经营者开展行政约谈,督导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33.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
三、将“四个最严”贯穿于市场安全监管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34. 落实《津南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领导干部责任。
35. 全力推进津南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创建工作,食品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食用农产品的食品检验量达到2份/千人;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达75%,对于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完成市级初评工作。
36. 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强化风险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问题,计划组织完成津南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约3000批次。
37. 按照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部署及市市场监管委工作安排,2019年完成2家市级、2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完成8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建立至少1000人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
38. 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分级,按频次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完成2019年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
39. 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
40. 做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网络食品监管力度,打造“明厨亮灶”;进一步加强放心餐馆打造,督导推动早餐工程建设。
41. 完成重大节假日活动安全保障工作;零事故完成达职业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及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2. 针对药品及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全年完成对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1次,民营医院检查1次,共计51家单位。抽查20家一级医疗机构及乡医、诊所。
43. 针对医疗器械零售与批发企业,对实施三级监管的经营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对二级、一级监管的企业合理安排检查频次,打击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的不法行为。
44. 全年对药品零售企业日常检查1次,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完成本年度放心药店评定工作。
45.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抽查,针对婴幼儿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完成50家经营企业检查工作。
46. 完成药化械年度国家、市级抽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送样并录入系统。
47. 制定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企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建立生产企业台账,检查工作记录完整,台账以及整改落实情况齐全。
48. 按照区政府批复的特种设备年度检查计划完成对计划企业的检查。加强特种设备超期专项治理工作,保证特种设备超期状态可控,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特种设备突发事故。
49. 深入开展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燃气锅炉的安全监察。
四、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全面提升辖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50.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实施市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全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51. 推动企业开展质量攻关活动,推动全区制造业提质增效、降耗减损升级;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切实促进民营企业质量管理转型、升级。
52. 全面贯彻《标准化》相关规定,按照《天津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管理办法(实行)》的要求,做好本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
53. 扎实开展“双打”、“利剑”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日常消费品、农资、建材、汽车配件、“3C”认证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稽查打假工作。
54. 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55. 做好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全年至少开展10次认证活动抽查检查工作。
56. 扎实开展计量及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创建一批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57. 加大对辖区产(商)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产品质量抽查覆盖面。加强对重要消费品、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加大对不合格产(商)品、假冒产(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后处理力度。
58. 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制度创新、融合创新、集成创新为引领,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健全许可证从受理到发放、公示、证后监管各环节工作标准,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59. 按照创建天津市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标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协同配合,做好创文创卫工作,提高发展软实力。
五、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市场监管基础
60. 狠抓党建工作及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61. 打牢思想建设基础,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62. 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持续用力抓实支部建设;突出抓好党员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3. 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64.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围绕机构改革,做好干部思想教育、接收转隶、科级干部任命等工作。深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干部专业化培训。
65. 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贯彻机构改革要求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出现新的“三超两乱”问题。
66. 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融合,打通市场监管全流程、全环节,理顺监管职责,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67. 继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履职能力。
68. 严格案件核审,提高案件质量,保证各办案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使行政处罚案件更加规范,减少或杜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69. 深化法制培训教育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探索培训新模式,抓好法制培训工作。
70. 积极推进法制工作制度化建设,以案件评查会为契机,切实做好法制指导工作。
71. 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技能,切实发挥法制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72. 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改革部署,做大做强综合执法机构,发挥综合执法优势,统筹运用多种执法手段,形成强大的综合执法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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