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9-14 09:52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会议部署和《2017年政工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意见》(津政职办〔2017〕3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度市场监管系统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及时间安排

2017年政工专业职务申报评审主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工作准备。各单位要组织安排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及申报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培训,吃透精神,熟练掌握政工职评政策和操作规程。根据《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津党宣发〔2016〕1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摸清符合条件拟申报人员情况。依据文件精神,严格把关,做好对申报人工作岗位、学历学位、专业及履职年限、所获荣誉称号、取得的业绩和发布的作品等硬件条件的审核工作,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将审核后的拟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花名册于5月12日前报送委职评办。

(二)推荐申报要严格按照文件关于申报程序的要求,抓好个人赋分、个人述职、群众评议、单位赋分、公示、组织推荐六个环节工作,保证政工专业职务申报工作的规范化

(三)整理卷宗。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认真整理申报卷宗,保证卷宗质量。申报高级政工师卷宗务必于5月31日前,申报政工师、助理政工师卷宗务必于7月30日前,报委政工职评办(委机关209室)。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工作根据市职评办要求另行布置。委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卷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导申报人员对卷宗填写的有关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四)评审上报。6月10日前,向市级机关职评办上报推荐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名册及卷宗材料,7月1日前,组织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参加市级机关政工职评工作会议,进行述职答辩。10月份召开委中评委会,对初、中级政工职务人员进行评审。

(五)年度注册。各单位所有在编在册在职在岗政工人员必须进行注册,注册表格在天津市政工职评办网站下载,将填写好的注册表格于11月20日前报委职评办。

二、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做好“延伸参评岗位”的职称申报工作。认真落实津党宣发〔2016〕17号文件精神,严格准确界定延伸岗位职责,严格审核参评条件,避免范围过宽、过窄或认定模糊。是否具有政工部门或政工岗的性质,关键要审核申报人身份是否属于“在编在册在岗在职人员”。

(二)从严掌握硕士学位获得者直接确认政工师的规定。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履职历年考核达到合格以上可以直接确认政工师资格。                              

(三)认真落实“以考参评”工作。按照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关于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实行“以考参评”的意见》要求,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人员要按照《复习考试大纲》内容认真准备,参加市职评办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方可申报。认真做好政工专业人员在岗受聘履职情况的考评工作,今年申报高级政工师,一律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表,凡有一年考核在基本称职以下的,不予申报。

(四)严格执行“三倾斜一控制”的申报评审原则向“前九种参评岗位”倾斜,向业绩突出专职党务干部倾斜,向获得各级政工师资格的科级以上单位和科级以上人员倾斜,严格控制转系列申报。对于分流、转制、转岗、转系列人员必须在转入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履职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可进行申报。

(五)对专业年限、履职年限和各类凭证严格把关。申报人需要在专业年限加分或累计计算履职年限的,在填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主要经历”一栏中应填写不同时期不同单位(岗位)任职情况,并提供每一时期任职文件复印件,或由所在单位具有任职管辖权的干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凡属弄虚作假取得的任职资格应予以取消,并延伸取消申报人3年的申报资格。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指标。对当年退休的政工人员,不参加当年政工职称的申报评审。

(六)做好“转岗”人员申报政工专业职务工作。转岗是指非政工岗转入政工岗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转岗前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的按“转系列”申报;转岗前无任何技术职称(不含正处、正团职),其原岗位工作年限应对应、符合现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的总年限之外,还须在转入政工岗后履职年限符合所申报政工专业职务层级履职年限的要求,并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够哪个层级职称就应申报哪个层级职称。

(七)严格规范申报卷宗。要以市政工职评办编撰的《政工专业职务申报指南》为指导,以市政工职评办提供的统一样式进行组卷(可在天津市政工职评工作网http://www.tjzzp.com下载),保证申报卷宗的规范统一。

(八)认真组织政工人员参加培训。所有在岗政工人员都要按时参加市政工师进修学院开展的网上培训和考试。凡未按时参加网上培训和未取得考试合格证者,不具备申报资格。对政工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和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没有达标的,不予办理资格注册,连续3年未办理资格注册取消政工专业任职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实施

2017年高级政工师职评申报推荐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工职评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政工职评政策和申报评审程序,不断提高职称评审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工职评工作健康发展。

(二)掌握政策精神,提升职称申报评审质量

要按要求对具有思想政治工作性质的新建部门和岗位参评政工专业职务进行界定和确认。要正确对待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申报的关系,正确解决老政工与年轻政工合理分配名额的关系,坚持以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为准,正确处理正常申报与转系列申报的关系,继续坚持“三倾斜一控制”的申报评审原则。按照进度安排,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政治纪律,保证职称申报评审的公平性

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徇私情,不搞变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上级交办、批转的举报、信访事项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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