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海派串串火锅店(海海霞)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3-16 17:41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津南区海派串串火锅店(海海霞)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天津市津南区海派串串火锅店(海海霞) 92120112MA05T0AX3A / 海海霞   津市场监管津南稽食罚〔2017〕23号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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