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卓逸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天津卓逸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91120112052096307J | / | 王明明 | 津市场监管津南工处[2017]49号 | 经查,当事人天津卓逸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中介绍公司产品时使用了“供应山西大同煤场防护网 防沙网 专利产品特供”的宣传内容,当事人的网页并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当事人委托人韩子超提供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ZL201220086934.8),反映实用新型名称为塑料防尘防沙网,专利权人为韩子超。当事人及时将该商品网页予以删除。 |
罚款:2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7/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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