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航涉嫌无照经营服装商店案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0-03-18 16:35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范例及填写说明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CaseENTNAMEREGNOZZJGDMFDDBRMCPenDecNoIllegActTypePenTypepenbasis
JudAuthPenDecIssDateremarks
苏子航涉嫌无照经营服装商店案苏子航


津市监津南葛处〔2020〕14号当事人无照经营服装商店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罚款1000元当事人无照经营服装商店的行为,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的规定主动履行,15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313
1、处罚种类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填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等)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送达当事人日期
3、备注栏,主要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比如变更行政处罚,可以填写在此项。具体填写格式为:该案于XX时间予以公开,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予以变更
4、表中日期填写格式:设置为文本型,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140101
5、合理缺项可以不填
6、表中的英文索引必须正确,不能删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