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华标(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SC22120000115930212),涉及蓟州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逸爽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蜜饯(山楂糕),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9日向天津逸爽食品工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9日共生产《检验报告》上涉及批次的蜜饯(山楂糕)共18箱,14㎏/箱,共计252㎏,并于2022年2月14日将该批产品销售给天津兴耀市场郭祥批发店。天津多福达蜜饯食品有限公司已发布召回通知,因经销商已将产品全部售出,故无法召回。
天津逸爽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64元;2、罚款50000元。罚没合计52664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蓟市监处罚〔2022〕439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该企业对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强管理,在工作中加强质量的监管,提高过程控制标准,自觉提高产品质量意识,落实产品主体责任,保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