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DC22120119114430422),涉及蓟州区1家餐饮小吃店。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周立国早点铺生产经营的油条经抽样检验,所检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6日向天津市蓟州区周立国早点铺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早点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5月9制作油条时使用的是从天津市蓟州区安裕市场调料批发店购进的北京向阳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香发含铝复配膨松剂,当事人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制作油条时未严格按比例添加,造成不合格原因。油条都是当场制作销售并处理的,因此本案无法召回。
天津市蓟州区周立国早点铺生产经营的油条经检验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油条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局已将案件移送至天津市蓟州区公安局蓟州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该企业制作油条时未严格按照比例添加含铝泡打粉。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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