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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9-06 14:34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天津市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DC22120119114430903),涉及蓟州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检基本情况:

经检验,该企业经营的豆莎莎绿豆沙雪糕,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经抽样检验,所检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日向天津市蓟州区速客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经调查,当事人2022年6月20日从天津鑫海良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共购进60袋,售出46袋,经营过程中损坏14袋。进货价0.625元/袋,售价1元/袋。当事人接到报告第一时间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

天津市蓟州区速客超市经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莎莎绿豆沙雪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该企业对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进行排查,应该是生产环节造成的。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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