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根据天津市武清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No.:DC22120114113830975),涉及蓟州区食品生产企业:天津市维纯饮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维纯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桶装水。
(一)经检验,该公司生产的盘龙岩包装饮用水(18L/桶),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7日。经抽样检验,所检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16日向天津市维纯饮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现场查明,该公司于2022年7月9日起向市场流通该批次桶装水350桶,经经销商销售到宝坻区、武清区。
(三)天津市维纯饮品有限公司已发布召回通知,向社会召回已售出的上述批次不合格桶装水。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