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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1-03 17:25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200604440747),涉及蓟州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检验,天津清涟山水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5月10日生产的果丹皮,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实测值:65.1mg/100g,标准指标:≤120%标示值,标签标示值:37m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情况:

(一)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4日向天津清涟山水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分别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明,天津清涟山水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5月18日全部销售到广东省汕头市,销售价格50元/箱,货值金额共计1500元,违法所得1500元。

    天津清涟山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果丹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6.4 “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应符合表 2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65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严格落实了生产过程控制,未出现任何违规操作,该批次产品原材料红果产地为东北地区,我公司分析导致产品中钠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为当地地表存在重金属污染,导致其红果钠含量提高,最终导致抽检不合格。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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