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及其承包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结合2024年蓟州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我局联合区教育局于8月31日组织全区学校食堂及其承包企业的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线上集中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各级学校校长(园长)监督抽考成绩;
2.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各级学校及承包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监督抽考成绩。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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