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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蓟州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09-05 14:05

根据锐德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DBJ24120119115231514),涉及蓟州区1家餐饮服务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9日,锐德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的抽样人员对天津市蓟县高红芝农家院购买的芹菜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当事人购买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向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二) 核查处置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16日向天津市蓟县高红芝农家院送达了检验报告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经调查,当事人的芹菜为抽检当日早上从天津市蓟州区王志海蔬菜经营部购进,未使用,有进货票据,天津市蓟州区王志海蔬菜经营部的芹菜为7月18日从天津市蓟州区晓纪蔬菜批发店购进,有进货票据,天津市蓟州区晓纪蔬菜批发店的芹菜为7月18日从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刘学飞处购进,有进货票据。2024年9月4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线索移送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市场监管局。因抽检不合格芹菜非当事人天津市蓟县高红芝农家院生产,且未使用,有进货票据能证明其进货来源,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天津市蓟县高红芝农家院不予立案。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种植环节原因,当事人无过错。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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