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食品销售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结合2024年市、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日前,我局组织全区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辖区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共88人(涉及54家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线上集中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蓟州区落实主体责任推荐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抽考成绩》;
2.《蓟州区落实主体责任推荐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抽考成绩》。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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