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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16 11:41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工作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要求,落实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等文件通知,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工作职责,多措并举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一、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蓟市场监管发[2019]77号),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检查有效落实。由主管副局长主持召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推动会,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负责人参会,对近期各所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再次强调各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密切合作,做好联合监管、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重点监管全面整治市场秩序。此次专项整治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事项,明确对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的经销单位的检查内容,重点治理非法拆解、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及配件,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67人次,检查经销企业86家,要求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四、联合行动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局相关业务科室、稽查大队负责人带队开展电动自行车督查指导工作,联合27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形成科所队联动,部门职能互补的监管合力,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五、宣传引导不断营造安全氛围。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行政指导,向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发放《致广大非机动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告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加强对购买者的交通安全提示,重点提示电动车上牌登记、依法依规出行、不得擅自拆改限速等安全内容。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页215份,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质量安全防范意识。

    六、严厉查处严肃惩治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截止目前,暂无违法案件。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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