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系统整治燃气用品质量安全问题,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重大风险。
一、动态监管,摸清底数,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
一是持续开展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单位全覆盖全领域摸底调查,对销售产品品牌、进货来源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二是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不能持续保持充装许可条件、充装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气瓶,使用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整治工作,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督促企业依法履行施工前告知和申请法定检验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未依法进行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
二、强化培训,全面落实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对燃气具销售单位开展全覆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6号令)培训,发放“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白纸”,要求负责人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做好员工培训管理,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三、广泛宣传,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以“3.15”、“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集市、学校、农家院、餐饮单位等场所,向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发放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燃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风险提示,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防范意识,营造“人人熟悉燃气常识、人人关注燃气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6人次,排查检查燃气器具销售单位125家,检查充装单位26家次、检验单位1家次、燃气压力管道安装点位8处、燃气调压站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0处;发放各类宣传培训材料7000余张,开展培训、约谈、专题会议4场次,督促187家燃气具销售单位全部按要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其中结案1起,罚没款19万元,另1起正在调查处理中。同时开展蓟州区2023年度燃气具零配件抽检不合格后续处理工作,对2023年度抽检的其中1家零配件不合格的单位,作出罚款6508元的行政处罚,现已结案,当事人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燃气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守好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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